灵活用工模式,并没有一个官方的明确定义,但通常包含了多种用工形式。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及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合规形式上的灵活。这种模式主要以结果为导向,将能否按时交付出符合要求的成果作为评价标准,相较于既要管理过程又要管理结果的常规用工模式,只管理结果的灵活用工模式下,会大大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节省企业用人成本。
有两种主要的灵活用工模式:自然人代征模式和个体户模式。在自然人代征模式中,企业与员工改变劳动关系,员工变成自由职业者;企业项目外包给平台公司,通过公司平台并支付相关项目费用,公司给企业开具专用发票;公司把工作分包给自由职业者,并支付相关报酬以及在税优地代征个税。同样,在个体户模式中,企业与员工改变劳动关系,员工变成个体户;企业项目外包给平台公司,通过公司平台并支付相关项目费用,公司给企业开具专用发票;公司把工作分包给个体户,并支付相关报酬以及在税优地代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