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守重”企业公示。
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可以申请参加“守重”企业公示。
申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企业应依法设立满三年,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fuwu)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二)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机构健全、机制落实。
(三)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
(五)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六)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jubao投诉积极处理,公示年度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申请上一级“守重”公示的企业,应是下一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的“守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