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考试每月开班,随报随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证书四年一审,是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上岗必备证书。
一、特种设备的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报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且5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且满足从事叉车操作作业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拥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管理需要高中及以上的文化水平)
4、有与操作作业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如不懂就需要先学好技术方可考证。)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报名需要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白底2寸彩照
九、考试工种介绍: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管理人员统称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代号:A。证书,国网查询。4年一复审,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1. 适用范围
1.1适用于使用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车辆”及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企业、单位、机构及个体工商户、无登记组织主体的设备使用人,统一称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2不适用于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及《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不适用范围。
2. 人员定义
2.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具有操作、修理、维护保养、水处理、焊接等行为涉及的人员,统一称为作业人员。
2.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指使用单位中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