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版次软件是什么?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三首”产品,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实现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关键基础材料和软件系统等。
首版次软件测试,是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例如CNAS、CMA等)机构测试。
测试依据:
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安徽中小企业
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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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日期就在2023年11月17日前
申报企业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满足以下要求:
1.产品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软件及软硬一体化终端产品,用户使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产品第1次销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自有平台可不提供合同,提供情况说明)。
2.申报单位需明确产品技术水平,按照“填补空白(替代进口)”选择填写,并附产品技术水平相关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
3.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软件截图),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4. 提供经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验证机构适配验证的适配测试证书。
5. 仅用于自用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在申报范围内。
申报条件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
第五条 申请评定“三首”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二)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三)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四)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申报材料
第六条 申请单位需提交《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申请报告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徽省“三首”产品申请材料承诺书。
(二)安徽省“三首”产品申请表。
(三)安徽省“三首”产品申请报告。
(四)安徽省“三首”产品示范应用单位基本情况表。
(五)相关附件。
1.申请评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需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2.申请评定产品的检测报告或用户验收报告、查新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申请评定产品的彩色照片(软件系统截图)、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银行流水,其中,申请评定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如暂无发票和流水,需提供情况说明,在申请政策兑现时完整提供。
4.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温馨提示:“检测报告”,即软件检测报告或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