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及检验,运输
从国外发危险品到南沙进口清关需要注意什么问题?3-9类的危险品有哪些是不能进的?南沙海关对货物包装和标签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危险品清关单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南沙港进口危险品检验的模式为“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危险化学品属性及其危险货物包装类型,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分类设定检验的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之前南沙新港口岸的危化品主要集中于口岸统一查验,极少部分流转目的地查验,改革后增加了目的地查验几率,这增加了企业可操作困难及成本,从南沙港进口危险品需要注意这个问题。
南沙港进口危险品清关一般需要哪些单证?
1.提单、合同
2.INVOICE、装箱单
3.鉴定报告(如有)
4.企业符合性声明
5.是否添加稳定剂声明
6.MSDS中文翻译件
7.中文危险品标签(中文GHS标签)
南沙港进口危险品化学品单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是MSDS,化工产品基本都有此份MSDS,中文名称是安全数据表,从MSDS我们可以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是危险品,属于几类危险品,UN号,基本成分含量。大部分进口的都是英文版的,进口之前还需提供中文版的MSDS
2、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部分港口有强制要求此份报告,部分则无需提供,当然第一次进口我们建议还是提前办理鉴定报告,如果是新的产品,查验关员如果对MSDS和标签有疑问,还有可能抽样办理鉴定报告。这样一来就耽误的通关放行的时效。建议第一次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提前办理此份报告。
3、以上两点应该很多进口企业都清楚,有些企业第一次进口化学危险品会忘记加贴危险品中文公式标签,中文公式标签在进口之前一定要加贴好,到港后查验若无标签需要整改,整改不仅耗时间,会增加不必要的费用。我司化工部在对每个危险品进口企业都会提前告知叮嘱,也可代理客户设计中文公式标签和审核。
进口危险品相对进口其他普通货物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目前广州南沙口岸对于所有的危险品都要求按照法检申报,也是目前需要商检查验的货物之一。
进口危险品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三)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四)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包装类别如何填写?
报关单“危险货物信息”栏中的“包装类别”应填写安全数据单的第十四项运输信息中的包装类别。对于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无需填写。
注 “包装UN标记”中的“X,Y,Z”分别对应包装类别的“一类,二类,三类”。
注意:
①此处为安全数据单上的包装类别,不是实际的包装类别。
②“货物属性” 选择“散装危险化学品” 的不需填写。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如何填写?
可以在安全数据单第十四项中查询,如下图联合国编码为3470。
3.资料要求
除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外,应在进口报关单上传以下随附单据,需录入商品项号对应关系。
1) 80000001-企业符合性声明(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2) 80000002-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
3) 80000003-危险公示标签(应为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无需上传)
4) 80000004-安全数据单(应为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的规范填写
01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Zui新版)“品名”栏对应名称,申报时可根据进出口商品的品名、别名和CAS号检索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