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指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果园、茶园)、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指因土壤污染导致使用农产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受到不利影响。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指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原则上应当采取安全利用措施。
土壤污染原理
进入土壤的污染物,因其类型和性质的不同而主要有固定、挥发、降解、流散和淋溶等不同去向。重金属离子,主要是能使土壤无机和有机胶体发生稳定吸附的离子,包括与氧化物专性吸附和与胡敏素紧密结合的离子,以及土壤溶液化学平衡中产生的难溶性金属氢氧化物、碳酸盐和硫化物等,将大部分被固定在土壤中而难以排除;一些化学反应能缓和其毒害作用,但仍是对土壤环境的潜在威胁。化学农药的归宿,主要是通过气态挥发、化学降解、光化学降解和生物降解而Zui终从土壤中消失,其挥发作用的强弱主要取决于自身的溶解度和蒸气压,以及土壤的温度、湿度和结构状况。例如,大部分除草剂均能发生光化学降解,一部分农药(有机磷等)能在土壤中产生化学降解;使用的农药多为有机化合物,故也可产生生物降解。即土壤微生物在以农药中的碳素作能源的就已破坏了农药的化学结构,导致脱烃、脱卤、水解和芳环烃基化等化学反应的发生而使农药降解。土壤中的重金属和农药都可随地面径流或土壤侵蚀而部分流失,引起污染物的扩散;作物收获物中的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物也会向外环境转移,即通过食物链进入家畜和人体等。施入土壤中过剩的氮肥,在土壤的氧化还原反应中分别形成NO、N2和NH4、NO2。前两者易于淋溶而污染地下水,后两者易于挥发而造成氮素损失并污染大气。
土壤污染特点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废弃物污染等问题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发现。而土壤污染则不同,它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较长的时间。如日本的“痛痛病”经过了10~20年之后才被人们所认识。[1]
1.累积性
污染物质在大气和水体中,一般都比在土壤中更容易迁移。这使得污染物质在土壤中并不象在大气和水体中那样容易扩散和稀释,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超标,也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2.不可逆转性
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譬如:被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可能要100~200年时间才能够恢复。
3.难治理
如果大气和水体受到污染,切断污染源之后通过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也有可能使污染问题不断逆转,积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则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来消除。
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往往很难恢复,有时要靠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才能解决问题,其他治理技术可能见效较慢。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较高、治理周期较长。鉴于土壤污染难于治理,而土壤污染问题的产生又具有明显的隐蔽性和滞后性等特点,土壤污染问题一般都不太容易受到重视。
4.高辐射
大量的辐射污染了土地,使被污染的土地含有了一种毒质。这种毒质会使植物生长不了,停止生长!
焚烧树叶:树叶里含有一种有毒物质,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散发出来的。但一遇火,就会蒸发毒物。人一呼吸,就会中毒。
现行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基本项目为必测项目,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镍、锌。
相关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