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化学符号Cu,原子序数29,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导热性和导电性,被广泛应用于电气、机械制造、医学、建筑、国防等领域,其在我国的消费量是仅次于铝的第二大有色金属。除回收利用外,铜矿是铜金属的主要来源,我国作为铜的消费大国,国内铜矿的产量远远无法满足需求,大部分需要从国外进口。据海关统计,2021年1至10月份,我国铜矿砂及其精矿进口量为1916.5万吨,同比增长6.3%。
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一同来了解一下铜矿进口的那些知识。
按照货物的状态及铜含量,进口铜矿可以分为铜矿砂和铜精矿两类。
按照进口税则进口铜矿可分为黄金价值部分和非黄金价值部分。
企业在申报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装箱单/发票/合同;
2.海运提单;
3.检测报告(质量证、重量证等);
4.自动进口许可证;
5.定价方式说明;
6.申报要素;
7.其他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1年)相关要求,进口企业在填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时需要规范申报以下要素:
1.品名;
2.加工方法(破碎、磨碎、磁选、重力分离、浮选、筛选等);
3.成分含量;
4.含水率;
5.来源(原产国及矿区名称);
6.签约日期;
7.定价方式(公式定价、现货价等);
8.需要二次结算、无须二次结算;
9.计价日期;
10.有无滞期费(无滞期费、滞期费未确定、滞期费已申报)。
申报时的注意事项:
1.进口铜精矿黄金价值部分和非黄金部分分开申报,可享部分增值税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3年第29号公告规定,商品编号26030000(铜精矿)的黄金伴生矿,对其中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黄金价值部分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前述货品的黄金成分在合同中必须单独作价,进口时应对该批货物按商品编号26030000.10(铜矿砂及其精矿中的黄金价值部分)和26030000.90(铜矿砂及其精矿中的非黄金价值部分)在同一报关单内分项申报,数量也按价值同比例分拆。应计入完税价格的其他费用按两者的价值比例分摊。
2.申报时注意定价方式
进口企业在申报时请关注申报方式是公式定价还是现货价。若为公式定价,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44号公告《关于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公式定价合同项下首批货物进口或内销前,向首批货物申报地海关或企业备案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对于货物申报进口时或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完整申报时能够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纳税义务人无需向海关提交《备案表》。
3.进口前请提前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