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植保无人机相关生产企业、经销企业、飞防组织,都应按照要求进行许可证申请,以合法开展无人机相关经营活动。
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2.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 。
通用航空无人机经营许可管理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促进通用航空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 符合通用航空发展政策;
(三) 符合科学规划、市场主导、协调发展的要求;
(四) 保障飞行、作业以及空防安全。
无人机经营许可证-通用航空企业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打印(加盖公章)
(2)法人复印件打印(加盖公章)
(3)其他同事1人身份证复印件打印(加盖公章)
(4)手机号+邮箱,(手机号用于验证码,一定方便接受的,使用频繁)
(5)提供2台行业无人机机身图+序列号图片(用于企业实名认证,机型实名认证不可更改,务必提供真实的。(没有可不提供)
(6)无人机经营许可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