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洗涤剂三乙醇胺管控要求及资质检测公司](http://static.11467.com/img/lazy.gif)
进口商请留意了,成分中含“三.乙醇胺”的化妆品在进口过程中需向海关提供两用物项许可证。
什么是“三.乙醇胺”?
三.乙醇胺(Triethanolamine),即三(2-羟)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CAS号为102-71-6。在化妆品例如皮肤清洁、眼胶、保湿、洗发剂等中用作乳化剂、保湿剂、增湿剂、增稠剂、pH平衡剂。作为乳膏制剂中常用乳化剂,用三.乙醇胺乳化的乳膏产品具有膏体细腻、亮白的特点,另三.乙醇胺与脂肪酸或脂肪醇形成的胶体相稳定性好,产品质量稳定。
进出口有什么监管要求?
三.乙醇胺虽是化妆品中常见的成分,但它还有另一项鲜为人知的作用,即可作为生产化学主要原料的化学品。它因可用于制造氮芥毒气而被列入《化学公约》,我国属于《禁止化学公约》缔约国,对该化学品有严格的监管。三.乙醇胺也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所述的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主要原料的化学品,进出口需遵守《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行许可制度。目前国家尚未有关于产品添加了《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成份的含量阈值,因此还没有豁免政策,所以不管三.乙醇胺添加量是多少,均被严格管控,需要向海关提供两用物项许可证。
![](http://static.11467.com/img/lazy.gif)
![](http://static.11467.com/img/lazy.gif)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因此含三.乙醇胺的进口化妆品想要入境均需向海关总署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关于“三.乙醇胺”检测检验
2022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出具了一份关于明确部分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涉证监管要求的公函,对含有三.乙醇胺成分的进口化妆品不再进行一刀切。如检测报告显示无法检出三.乙醇胺单体,则证明三.乙醇胺已完全反应,不存在游离三.乙醇胺。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无需办理进出口许可证件。即:对未检出三.乙醇胺单体的产品,企业可凭对应检测报告,免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验核。
相关检测标准及我们的检测服务
我们总部实验室早期已开展大量对化妆品、洗涤剂、化工产品等成品和工业原料中三.乙醇胺定性定量分析检测服务。根据三.乙醇胺的相关检测标准,如《进出口化妆品中一.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的测定方法》(SN/T2107-2008)、《工业用三.乙醇胺》(HG/T3268-2002)、《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等,通过运用气质联用(GC-MS)、离子色谱(IC)、液相色谱(HPLC)、气相色谱(GC)等检测手段,对不同产品三.乙醇胺进行检测。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检测业务联系人:邹工
联系方式:请查首页联系电话
![进口洗涤剂三乙醇胺管控要求及资质检测公司](http://static.11467.com/img/lazy.gif)
目前境内,只有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有经营权,进口商需要委托这两家公司之一作为境内收货人办理“三.乙醇胺”两用物项许可证(由中昊或者中化与外商签订合同)。并且商家需要咨询当地的省级禁化武办(设在经信委),拿到《进口监控化学品用户申请表》,有表才可以委托中昊/中化办理许可证。
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所需时间:
1、中化或者中昊在收到正本“进口监控化学品用户申请表”后,向部的国家监控化学品部门提交申请,拿到合准单。
2、向商务部的许可证局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全程大概需要1.5个月。
三.乙醇胺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只可由被单位经营。
目前全国只有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有经营权,进口商需要委托这两家公司之一作为境内收货人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由中昊或者中化与外商签订合同)。并且商家需要咨询当地的省级禁化武办(设在经信委),拿到《进口监控化学品用户申请表》,有表才可以委托中昊/中化办理许可证。
由于美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导致贸易不确定性,许多企业都已提高库存,调整供应链,做好防范。因此,218年5强企业总收入仍旧有所增加。该榜单包括、铁路和海运各类型企业,其中海运企业14家、铁路运输企业12家、包裹寄递企业1家、公路运输企业8家、运输企业6家。总部在美国的企业有14家、在日本的有6家、在的有6家、在德国的有4家、在加拿大的有3家。排名第第二的是联邦快递和联合包裹,尤其货运收入均有大幅增加。
在充分听取港口企业、港航部门、引航调度、货主码头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后出台《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交通组织一体化实施方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实施暂行办法》。开发“船舶交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确保即时接收船舶进出港动态信息、开展船舶交通组织、统一公布船舶动态。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机制的启动,将极大提升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一体化水平,实现“六个一体化”:船舶进出港一体化组织;船舶交通组织、引航、调度计划三方信息一体化整合;引航计划一体化公布实施;船舶进出港信息、靠离泊信息、引航信息一个平台查询;锚地和航道一体化使用;海上应急力量一体化调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