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备案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穗建筑〔2010〕12号)
(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6〕808号)
(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管理移交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16〕1656号)
(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16号)
二、办理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市从事房建相关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承包的企业,向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录入企业信息(包括初次注册企业信息和后续修改企业信息)。
三、办理流程
注:1.未有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帐号的企业请先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办理法人注册取得帐号、密码后方可登录。2.注册企业应为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