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费下浮情况:对普通房屋,如进行房屋安全排查、房屋二次检查、房屋图纸资料齐全等相关鉴定项
目,有可能房屋安全鉴定费会相应减少。
房屋安全鉴定费上浮情况:对较重要的房屋,如加层改造、加固设计、超层、超高等情况,特别是针对结构
(构件)承载力、材料强度、整体或局部倾斜等应增加进行现场试验检测项目,有可能房屋安全鉴定费会增加。
房屋安全鉴定的目的在于:通过科学的技术方法,对被鉴定的建筑物在特定期间(一般为一年)的完损程度及原因
进行分析判断,评定其安全性等级;确定危险房屋的承重结构形式和材料的使用状况;评价建筑物的整体工作性及可
靠性等。
目前我国房屋安全鉴定的主要目标有四个,分别是违规的建筑、已出现损坏的建筑、使用年限已久的建筑、重大
自然灾害后的建筑。不同房屋安全鉴定目标所需要检测的内容不同,例如已出现损坏的建筑重点检测已损坏的部分,
而使用年限已久的建筑则需进行更全面的检测。它们检测的内容可能不同,它们所采用的鉴定程序大体相同。
房屋安全鉴定有五个主要步骤,分别是接收检测委托、调查、确定检测鉴定内容、双方签订检测协议、做出鉴定报
告。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委托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检测鉴定,在填写委托书时需签字盖章。房屋
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书后,需成立鉴定小组,对房屋建筑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其设计图纸、改造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
并且与委托方共同到现场进行调查,以确定房屋安全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在此基础之上,鉴定小组成员需拟
定检测鉴定协议,协议中必须包含检测鉴定方案,双方签订协议。
根据房屋安全鉴定协议规定的内容,委托人需支付一部分预付款,而检测机构在收到款项后需利用先进的检测工具
和检测方法和对房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鉴定。对检测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后,鉴定小组需要撰写鉴定报告。此时,
委托方需要支付完鉴定协议所规定的剩余款项,才能领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机构有义务为委托方详细讲解报告
中的所有内容,直到对方无疑问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