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唛头中包含特殊字符或图案,在证书申请时无法录入,申请人应如何操作?
申请人可以在唛头栏填写“SEEATTACHMENT”(《ECFA原产地证书》填写“见附页”),并在证书背页贴唛,或用A4纸打印唛头。申请人打印证书后,须将证书和唛头页提交海关签证现场办理加盖印章等手续。对于《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格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如果唛头为图形或符号,应在唛头栏填写“I/S”或“IMAGEOR SYMBOL”。
如果贸易中存在第三方/中间商,申请人应如何申报?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可在出口商或收货人后面填写英文“VIA”或“O/B”,或者在特殊条款栏填写“THIRDPARTY”,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国家(地区);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可在特殊条款栏填写“THIRDPARTY”,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国家(地区);其余证书应在申报页面勾选“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并选择所在国家(地区),不可在证书其他栏目录入。需要注意的是,国内公司不属于第三方,第三方应为驻在出口国(地区)及进口国(地区)以外国家(地区)的贸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