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外商标补贴申请;资助的项目和标准: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并经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550元,每件商标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2.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500元,且该项同一申报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超过3件。
3.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550元,且该项同一申报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超过3件。
4.用款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商标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商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且年度获得市级商标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5.正在申请、审查或不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续展、变更、转让、移转等行为不属于资助范围。港澳台地区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