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出口业务取得退税是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外贸易的政策之一。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或劳务的增值税或其他相关税收部分,由政府返还给出口企业。对于出口业务取得的退税收入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各国的税收法规进行具体分析。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所得额征收的,所谓企业所得额是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前的金额。对于出口业务取得的退税收入,在中国税法中有明确规定:
增值税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出口企业可以申请增值税退税,将出口商品销售时支付的增值税退还给企业。退还的增值税部分不属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出口退税:除增值税退税外,对于其他税收的退税(如关税、消费税等),也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退税收入仅是企业的减免额,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或利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在退税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仅针对企业实际的经营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