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RCEP原产地证?
RCEP优惠产地证是出口区域经济关系协定国家之间办理的优惠产地证,区域经济关系协定国家主要有: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越南、文莱、老挝、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缅甸共计15个国家,出口以上这些国家可以办理RCEP优惠原产地证书,其中有10个国家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越南、文莱、老挝、柬埔寨、新加坡、中国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可以签发RCEP优惠产地证。
签发RCEP的机构
各地海关和各地贸促会分会
Third-partyinvoicing/第三方发票 RCEP 产地证是什么?
第三方发票RCEP产地证,需要满足第三方公司是离岸公司或者境外公司,不能是大陆公司。以第三方公司故清关发票,提单和装箱单均可使用第三方公司作为抬头。以大陆公司申请RCEP产地证,把第三方公司显示在14栏备注栏里,并且在RCEP第17栏Third-partyinvoicing前打勾。
注解:如进口发票不是由出口商或生产商签发的,根据协定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第17栏“第三方发票”应打钩,且签发发票的公司名称及国家应在第14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