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韩国的产品需要在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的外国检测实验室测试,以确保进口产品的安全。在向韩国出口时,如果出示由 MFDS的外国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则可以省略实验室检测并采用实验室提供的数据,缩短出口韩国通关流程和时间。
我们总部FCM实验室已获得了韩国MFDS的认可,在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检测方面,我们出具的的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口岸通关使用。我们也时刻关注韩国相关法规动态,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做好韩国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如您需要帮助或沟通交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以下介绍以下我们的检测申请流程(以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申请为例):
1、电话/邮件/微信确认产品(材质、与食品接触部件)
2、确认检测项目和价格
3、企业填写测试申请表
4、我方实验室出具报价单/缴费单给客户并收款
5、企业寄出样品和申请单
6、收样后安排检验
7、限期内出具报告,并将发.票一起寄给客户
我们总部FCM实验室申请表模板如下
我们出的报告首页模板如下
我们实验室可以做以下材质项目的测试(包括但不限于)
我们总部FCM实验室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能为广大企业提供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检测服务,也是韩国KFDA认可的国内检测机构之一,出具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报告能用于韩国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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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受《食品卫生法》的管控,由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orea Food and DrugAdministration(KFDA)对食品接触材料进行管控。在该标准中,提出了包括塑料、玻璃纸、橡胶、纸和纸板、金属、木材、玻璃、陶瓷以及搪瓷等食品接触材料的管控要求。该法第3章禁止在食品、容器和包装中存在或使用可能危害人类健康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并指示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为此制定标准和规范。
韩国器械法把器械分为4类(Ⅰ、Ⅱ、Ⅲ、Ⅳ),这种分类方法与欧盟对器械的分类方法非常相似。
Ⅰ类:几乎没有潜在危险的器械;
Ⅱ类:具有低潜在危险的器械;
Ⅲ类:具有中度潜在危险的器械;
Ⅳ类:高风险的器械。
器械分类依据:危险程度、与的接触面积和接触时间、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韩国食品卫生法》中提出了对食品包装、容器以及设备的通用要求:
(1)食品包装、容器以及设备的外型、构造等不能导致食品易受到外界污染;
(2)生产食品包装、容器以及设备的过程中不能使用锡焊工艺;
(3)生产食品的设备不能使用金属(包括铁、铝、铂、钛、不锈钢)电极传送电流至食品;
(4)铜或铜合金的食品包装、容器以及设备接触食品的表面需覆有镀层或者其他有机涂层;
(5)禁止使用未经《韩国食品卫生法》许可的着色剂生产食品包装、容器以及设备,但用于玻璃、陶瓷、搪瓷等制品釉下彩等不会接触到食品的着色剂除外;
(6)用于食品包装、容器以及设备表面上的油墨需经风干固化,直接接触食品的表面不能印有油墨;
(7)生产食品包装、容器以及设备时禁止使用DEHP;
(8)生产塑料食品包装时禁止使用DEHA;
(9)成产奶瓶时,禁止使用DBP以及B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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