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ODI境外投资备案的申报方法
随着目前境外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ODI备案的重要性也日渐显现出来,ODI备案不仅作为企业境外投资或境外上市的合规途径之一,更可以为企业带来一系列的便利和优势顺利备案后,企业能够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完成境金出境,以及保证后续境外资金顺利返程回国。
ODI是"OutwardDirect Investment"(对外直接投资)的缩写,是指企业或个人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直接投资活动。简而言之,ODI是一种形式的跨国投资,涉及投资者在境外投资设立或购买企业、股权、资产等,以获取长期经济利益和控制权。
广州办理ODI境外投资备案的申报方法:
针对ODI审批有下列三种比拟常见的申报方法:
1、独立申报
如单个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一个境外公司,则其需向注册地省级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ODI审批的申请。
2、共同申报
两个以上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拟共同投资同一个境外公司,则应该由持股比例或投资金额较大的投资者在征得其他投资者的书面批准后作为主申报人,在取得其他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申请资料后,共同向主申报人注册地的省级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ODI审批的申请。
3、结合申报
如两个以上境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在境内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结合ODI申报主体”),以该等结合ODI申报主体向主管部门递交ODI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