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要求
1.注册基础
申请人必须先在原属国商标主管机关进行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方可提起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就中国而言,申请人必须已经取得《商标注册证书》或者《商标受理
通知书》,方能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
2.注册范围
提交申请注册的国际商标商品范围不得超出基础申请/注册的范围,且国际商标必须与基础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类型、颜色完全一致。
3.注册组织
注册过程中*初涉及到的所有申请文件或指示必须通过原属商标主管机关转交WIPO,待WIPO受理后,再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至WIPO 或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
马德里国际商标办理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任一备案机构办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所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都公布在国家商标局官网“商标代理”一栏中。
2.自行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
商标申请人也可以自行向国家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并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材料一通过网上申请或纸件申请向国家商标局国际注册处递交申请一根据《商标国际注册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一领取国际注册证。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流程
1通过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
申请人必须先在国家商标局进行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方可提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取得国内商标注册后,申请人需填写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材料来指定拟寻求商标保护的马德里体系成员国,并将相关申请提交至国家商标局。
2.由国家商标局初步核查后转交至WIPO
国家商标局将对国际注册申请进行初步核查,审查未通过可能将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或是不予受理,审查通过后则将申请转交至WIPO。
3由WIPO进行形式审查
WIPO对国际申请的审查为形式审查,审查未通过,通常会下发相关的补正通知,审查通过后,WIPO国际局会颁发国际注册证(载明国际注册号码和国际注册日期)并在《WIPO国际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布。
4.由被指定国家或地区商标主管机关进行实质审查
被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商标主管机关会在规定的时限内,根据当国法律对国际注册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决定。实践中,如果商标申请人向多个成员国提交申请其中某个指定国全部或部分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的,此项决定并不影响其他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决定。
5.由WIPO国际局转发注册结果
各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商标主管机关依据本国商标法律规定进行实质审查后,相关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都会在驳回期限内向WIPO国际局发相应通知,由WIPO国际局登记后转发商标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