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榴莲进口到中国并进行清关时需要以下文件和注意事项:
文件所需资料包括:
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在发货前的10天内,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上办理进口水果植物性产品收发货人备案,并凭备案号进行进境报检。
对于新鲜果蔬的进口,要求在办理审批时提交与指定冷库签订的存放协议。
清关报检所需的单证包括:提单、箱单、发票、合同、原产地证、植检证、卫生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包装声明,以及特殊检疫要求所需的文件,如冷处理或热处理证书。
注意事项包括:
榴莲应当来自指定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在榴莲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相关中文标签备案。
以上是越南榴莲进口到中国清关所需的文件和注意事项。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进口要求可能会根据时间和相关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