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资质证书 全国企业可办理
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分为一、二、三级。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二十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多层住宅两百万平方米;高层住宅一百万平方米;
4、独立式住宅(别墅)十五万平方米;
5、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五十万平方米。
6、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物业管理具体有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其他用途物业等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