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拉斯南美白虾进口报关丨凡纳滨对虾广州港进口清关代理公司
我司专注水产进口代理10多年,为鲜活/冷冻水产客户提供全球(主要是欧洲/北美/南美/东南亚等)水产进口一条龙代理服务,为客户解决进口资质(可买单进口)、国外提货及出口报关、进口海运&进口空运、冻虾/螃蟹/三文鱼/海参/巴沙鱼/鱼肚等国内港口机场进口报关报检、冷链派送到门等问题。优势是可以加急办理水产品进口P文(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24小时快速通关放行等等。
南美白虾进口报关需要的单证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
2、原标签和对应中文翻译件;
3、食品流通许可证;
4、原产地证书;
5、生产国卫生证书/自由销售证明;
6、收发货人备案号;
7、装箱单、INVOICE、合同等;
8、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国内办理);
9、生产商成分检测报告;
10、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二、进口厄瓜多尔、印度、阿根廷、洪都拉斯等白对虾清关流程:
1、查准入,客户提供产地国及冻鱼品名,交代理人查询
2、客户提供生产厂家备案号,确认国外厂家是否在华注册备案,方可准入
3、签订合同,备货,准备国外相关单证
4、进口前先做标签预审,预审通过后国外加贴中文唛头方可发货
5、货物到码头换单
6、报关报检
7、出税单缴税
8、消杀核酸查验
9、查验合格放行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9号(关于进口洪都拉斯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23〕69号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有关洪都拉斯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洪都拉斯养殖水产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关于洪都拉斯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养殖水产品,是指人工养殖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LSKPWA)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洪都拉斯输华养殖水产品目录见附件。
三、生产企业要求
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洪都拉斯生产企业(包括加工企业和独立冷库)和养殖场,应获洪都拉斯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和洪都拉斯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洪都拉斯生产企业应当由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以下称洪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四、进口产品要求
洪方应确保输华养殖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洪都拉斯本国水域养殖;
(二)原料及产品均未在以下所列问题的涉及区域:
1.洪都拉斯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与《议定书》产品相关的水生动物疫病,使输华养殖水产品受到或可能受到感染;
2. 洪都拉斯境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输华养殖水产品;
3. 洪方已输华或拟输华养殖水产品严重违反中国和洪都拉斯法律法规以及《议定书》规定;
4. 生产企业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员工感染重大传染病,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养殖水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
5. 养殖区域受到污染物影响,如放射性污染物,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养殖水产品。
(三)未直接或间接(如在饲料中添加)使用双方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双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经主管当局检验,未发现中国和洪都拉斯法律法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
(四)所有输华养殖水产品经主管当局检疫检验,是卫生的、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未发现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理指征,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
(五)养殖、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均符合双方相关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符合冷链食品相关安全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