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是指在海南省内注册的经营创业投资业务的公司向有关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并获得备案批准的行为。这个备案制度能够有效规范海南省内的创业投资市场,促进创投企业良性发展。海南省在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方面多措并举,其中之一就是实施创业投资备案制度。根据《海南省投资促进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海南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在完成工商注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投资促进局办理报备手续。办理备案手续的创投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净资产、注册资本、团队组成等要求。
海南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申请材料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介绍、投资及管理人员信息、管理规定、出资人会议决议、证券投资基金备案材料等。备案过程中,还需提交审批部门的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一旦获得备案批准,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履行相关报告和公示的义务,并按照合法要求履行投资监管和管理制度,确保投资风险控制,维护投融资双方的权益。
海南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创投市场,提升投融资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证投资者利益得到合法保护。同时,这也为海南省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创新动力。未来,海南也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和创投机构培育,加快建设创新型海洋强省。
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工作指引(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海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有关规定和优惠政策。要求备案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创业投资是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创业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指引》明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有关规定,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条件为: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经营范围符合规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补足注册资本;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指引》明确海南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并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一是可以按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可以享受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