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质证书
1、害虫防治的基本途径是什么?
要提出正确的害虫防治途径,必须弄清楚虫害发生的原因,造成虫害的条件有三条:第一,有适宜的环境条件,这种环境条件主要指温湿度和其他生物因子;第二,有大量的害虫来源,必须在有利的环境条件下,害虫种群数量发展到足以造成为害农作物产量或质量的虫口密度时,才能造成虫害;第三,有适宜的寄主作物,且寄主作物易受害的生育期与害虫发生为害的盛期吻合。
针对以上害虫发生的原因,从而提出害虫防治的基本途径:
第一,恶化害虫的环境条件。在研究清楚农业生态系的基础上,实施两个改变:一是改变非生物环境,使农田环境有利于作物,不利于害虫。二是改变农田生物群落,通过人为控制,引进或保护天敌,从而增加天敌种类及其种群数量,减少害虫。
第二,控制害虫来源及其种群数量。害虫的来源不外有两种:一是本地虫源,二是外地虫源。应加强植物检疫,防止危险性害虫的传入和蔓延。对本地虫源,主要是通过越冬防治压低虫源基数,加强虫源基地内的防治工作,抑制害虫种群数量在造成经济损害的数量水平之下。第三,调整作物品种及其生育期,实施“一选一调”。一选是选用非寄主作物或抗虫品种,以达到抗虫免害;一调是调节播、植期,使作物易受害的生育期与害虫盛发期错开,以减轻或避免作物受害。
2、怎样全面理解“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应以“预防为主”是我国植保工作的指导思想进行理解。害虫防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各类防治措施的综合运用,害虫防治技术水平的衡量,从预防作用体现的程度来作出评价。要判断“预防为主”体现程度,先要弄清“防”与“治”的区别界限:“防”就是在害虫大量发生为害以前采取措施,使害虫种群数量较稳定地被抑制在足以造成作物损害的数量水平之下,体现在稳定、持久、经济、有效地控制害虫的发生以及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而“治”仅是要求做到在短期内控制害虫的为害,指采取措施控制害虫大量发生为害之前。 应从综合防治的具体内容和所包含的主要观点来全面理解。所谓“综合防治”是对有害生物进行科学管理的体系,是从农业生态系总体出发,根据有害生物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自然控制因素的作用,因地制宜,应用必要的措施,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受害允许水平之下,以获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综合防治应从农业生态系整体观点出发,以预防为主作前提,创造不利于害虫发生而有利于作物及有益生物生长繁殖的条件。在设计综合防治方案时,必须考虑所采取的各种防治措施,对整个农业生态系的影响,这就是从全局观点(或生态观点)来理解方针。应以综合观点,去认识各种防治措施各自的优点和局限性,任何一种方法都不是**的,不可能期望单一的措施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是各种措施的简单累积。必须因时、因地、因虫制宜,协调运用各项必要的防治措施,达到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项措施*大威力,取得**的防治效果。*后是经济观点和安全观点,综合防治的目的是控制害虫种群数量,防治害虫的目的是保护农业生产,使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不受影响,我们把害虫压低至经济允许水平之下,这就达到了防治目的,而不是要求把害虫绝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