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行李海运回国手续/国外回国搬家行李报关政策手续
私人行李/搬家物品报关的相关知识:
1.什么是私人物品:进出国境的人员,将必备的生活用品带离或带进国境的物品为私人物品,请大这大家注意是个人的生活用品,如果所带物品为仪器、小型设备等一切与生活用品无关的物品均不属于私人物品范围。
2. 关于私人物品的货值的鉴定:关于“国际邮件”中的私人物品是要求货值一般不高于1000.00元人民币,对于单件货值超出1000.00元的且为不可拆分的物品,海关可以适当放宽界定范围。对于以普通空运或海运形式运输大批量的各人生活物品,则以是一般市面价值进行界定。
3.关于私人物品征税税率的相关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私人物品的征税税率分别为:10%20% 30%50%,至于每种产品的税率在这里就不逐一解释了,如您还有关于私人物品的的问题。
私人物品主要包括两大类:
1、分运行李(系指不随旅客乘坐航班进出境的旅客行李物品,无金额限制);
2、个人物品(亲友馈赠):指收件人并没有去过发件地,货物是以朋友馈赠的方式进境的。合理、自用范围:港澳台800RMB内,非港澳台1000RMB内。私人行李海运回国手续/国外回国搬家行李报关政策手续
私人行李/搬家物品相关政策公告1:
1.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
1、20种必征税物品: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2、网购、代购等方式入境的私人物品将统一定义为商业快件,需参照公司物品提供报关资料并办理正式报关手续。
3、五公斤以上的奶粉入境,请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可食用证明正本及宝宝的出生证明。
4、凡属于处方类品入境的,请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处方正本。
私人行李/搬家物品相关政策公告2: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我司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举例一些常见物品相关规定及免税额度。香烟:旅客从香港、澳门可免税带回香烟200支(一条),从其他地区可免税带回香烟400支(两条)。光碟: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而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均属于不予免税商品,按规定征税。如需从境内带出并带回的,请在出境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在回国时主动向海关人员出示申报单即可免税验放。私人行李海运回国手续/国外回国搬家行李报关政策手续
此次5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
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④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市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私人行李海运回国手续/国外回国搬家行李报关政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