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GB/T 38470-2019 (再生黄铜原料) 、GB/T38471-2019(再生铜原料) 、GB/T 38472-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标准细则。2020年7月1日,相关标准将正式实施。
2020年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3号),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对方、处置。
GB/T 38470-2019、GB/T 38471-2019 和GB/T38472-2019三个标准均未明确表观特征不符的具体限量要求,如出现少量不符的情况是否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答:GB/T 38470-2019、GB/T38471-2019标准中,7.6.3“表观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其他要求任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原料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表观特征”不符合要求,就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GB/T38472-2019,7.4.1“任一试样外观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中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原料合格,否则判该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
对表观特征出现少量不符以及如何把握尺度,由海关根据现行规定执行,如从环控要求角度进行排查。若目视估算夹杂物不合格,则实施检验。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对进口原料做相关的检验检测工作,并为此鉴定货物是否属于进口固废。也能根据标准GB/T38470-2019、GB/T 38471-2019 和GB/T38472-2019做相关项目的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再生黄铜原料(GB/T38470-2019)》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黄铜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黄铜原料及其在流通领域中的回收与贸易。
除了公告中列明的8种再生原料外,其他再生原料进口有哪些注意事项?
除进口再生钢铁等原料外,企业*关注的就是进口再生塑料的检验要求了,下面重点讲解再生塑料进口时的注意事项。
(一)废塑料禁止进口。根据我国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废塑料包括、氯、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及其他塑料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不论何种来源(工业用或非工业用),按照我国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废塑料属于禁止进口商品。简单的将塑料制成品进行清洗、粉碎等处理,得到的成品属于废塑料,其外观通常表现为颜色混杂,透明度、硬度、颗粒大小等不一致,由于原料来源的不同,其物理和化学成分通常差异较大。
(二)再生塑料颗粒进口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再生塑料颗粒属于塑料颗粒这一范畴内,指回收已经使用过的新料或者废弃的塑料通过清洗、粉碎、预热、熔融或其他工艺加工而成的塑料颗粒。鉴别再生塑料颗粒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关键在于有毒有害元素是否超标和有关理化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固废鉴别前需要提供产品的来源说明,其鉴别结论将结合产品来源与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
L-BPI工艺的可靠性与应用可L-BPI工艺的可靠性与应用可行性,这是此新工艺应用和推广的技术保障。需要在实验室理论与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中间规模的现场试验,重点研究考察研制的钢包底喷粉元件的工作状态、喷粉工艺参数对喷粉元件工作状态及效果的影响规律,为工业试验积累数据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对底喷粉元件和喷吹参数进行完善,进行实际生产的应用试验研究,研究探讨工业应用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并实现工业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