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GB/T 38470-2019 (再生黄铜原料) 、GB/T38471-2019(再生铜原料) 、GB/T 38472-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标准细则。2020年7月1日,相关标准将正式实施。
2020年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3号),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对方、处置。
GB/T 38470-2019、GB/T 38471-2019 和GB/T38472-2019三个标准均未明确表观特征不符的具体限量要求,如出现少量不符的情况是否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答:GB/T 38470-2019、GB/T38471-2019标准中,7.6.3“表观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其他要求任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原料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表观特征”不符合要求,就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GB/T38472-2019,7.4.1“任一试样外观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中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判该批原料合格,否则判该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
对表观特征出现少量不符以及如何把握尺度,由海关根据现行规定执行,如从环控要求角度进行排查。若目视估算夹杂物不合格,则实施检验。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对进口原料做相关的检验检测工作,并为此鉴定货物是否属于进口固废。也能根据标准GB/T38470-2019、GB/T 38471-2019 和GB/T38472-2019做相关项目的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关键词: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黄铜丝 混合黄铜
【案情概况】2021年,海关查获两单再生黄铜货物,一单申报名称为黄铜丝,进口量为9350千克,一单申报名称为混合黄铜,进口量为26260千克,两单货物初检鉴别均判定属于固体废物。
鉴定人根据《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对夹杂物含量、化学成分、金属总量、金属黄铜量、金属回收率等指标进行了鉴别。结果显示,申报名称为黄铜丝的货物各项指标满足《再生黄铜原料》(GB/T38470-2019)的要求,不属于固体废物;申报名称为混合黄铜的货物金属黄铜量为91.48%,不满足《再生黄铜原料》(GB/T38470-2019)中混合黄铜金属黄铜量不小于95.0%的要求,属于固体废物。
【鉴定要点】本案需要准确区分具有商品属性的再生黄铜原料与固体废物,鉴定人根据《再生黄铜原料》(GB/T38470-2019),通过不同炉型、熔炼覆盖剂、清渣剂的对比试验,得到了准确的金属回收率数据。
【案例意义】再生黄铜作为一种原料,可满足部分企业生产需要,但其夹带的其他污染物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采用科学的方法界定高品质再生黄铜原料与铜及铜合金废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本案采用科学的测定方法,判定了混合黄铜的固体废物属性,为海关部门提供了技术依据。
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
未列入再生铜原料的铜废料的表观特征及来源:
漆包线,因表面含有有机涂层,在熔炼过程中,会挥发环境污染的气体,不符合原料的要求,混入的量不应超过原料总量的5%。
铜屑,因为在加工过程中含有大量切削油,切削液,在熔炼过程中,会挥发环境污染的气体,不符合原料的要求,不应混入任何一类原料中。
铜水箱,因其中含有水分或大量污泥,或Pb、Sn等重金属,Pb有环境污染影响,不符合原料的要求,不应混入任何一类原料中。
一般说来,被调量信号经过被调量→比较器→调节器→调节机构→调节阀→加热(冷却)设备→被调对象→被调量这一循环反复的过程,才完成控制被调对象中的被调量的任务。从被调对象的角度看,大多数热工对象在阶跃信号作用下,响应曲线符合指数衰减规律,如图7[7]所示。在过渡过程中,被调对象的被调量相对其输入信号来说,放大系数Kc不是个常数,往往是由小向大的方向变化。而从调节系统看,除加热器和调节阀外,其他组成部分的控制特性均可简化为一放大系数不变的比例环节[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