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变更为公司怎么办?一般个体户转为公司,称为个体户。指个体工商户利用现有生产经营条件,依法重新登记有限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
申请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企业名称提前核准升级。
申请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窗口提交拟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经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提前核准升级企业名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二、升级企业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还应当提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的文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升级企业应当向原登记地工商机关申请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升级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可以返还营业执照原件,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办理预审批许可证文件。
1.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内涉及预审批项目的,升级企业继续从事原个体工商户预审批许可项目(投资者、住所、预审批项目未变更的,仍可使用原审批文件和证书)。申请人应当持《企业名称预审批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升级设立企业证书》、《审批机关要求的原审批许可证文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向工商部门登记。
(4)设立升级企业。
升级企业登记申请材料: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升级相关企业材料(见登记规范材料)。
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下列情况下,不再需要新的审批材料,只能提交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1.消防、环保等预审批不向特定主体发放的,升级企业设立登记时无需提交(相关审批文件过期除外);
2.升级企业不改变生产经营场所(住所),经营场所仍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只需提交原住所所有权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