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意大利是欧盟成员国之一,参加的国家条约和组织包括:《马德里国际注册议定书》,《尼斯协定》《海牙认证公约》,《商标法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共体商标在意大利有效并受到保护。商标国际注册通过马德里议定书也可以延伸到意大利并受到保护,意大利申请人可以基于意大利本国的注册或申请,通过意大利专利局向国际局申请国际注册,从而指定其他议定书成员国并在该国得到商标保护。
2、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3、首次注册商标或属于同一商标所有人或其权利承继人的注册商标的首次注册商标的续展应依据第5条通过续展注册而实现。
4、本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应依注册而存在。
5、首次注册自申请提交之日起生效。续展时,自前次注册届满之日起生效。
6、注册只就所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生效。
7、意大利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使用在先”原则主张商标权;
8、意大利商标注册采用《尼斯分类》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9、若申请人不在意大利当地居住,则需要委托意大利当地的代理人代为申请;
10、意大利商标注册不会审查“相对理由”,即官方不会主动审查申请商标是否与在先商标近似而主动驳回,这样商标很容易就会通过初审阶段进入异议期。因此,权利人在商标成功注册后依然要持续关注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异议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途径
1. 单一国家注册途径;
2. 通过欧盟途径注册并指定在意大利生效;
3. 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
申请条件
1. 能够展示,比如单词、设计、字母、数字、声音、商品形状或包装、颜色组合、宣传标语等。(气味不得注册。)
2.具有显著性,也就是能够将某一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通用名称、通用标志、纯粹描述性标志、普遍使用的标志、由功能或商品性质决定或为商品带来实质价值的标志以及公共标志一般不允许注册,但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除外。
3. 不得违反法律、公共道德秩序等。
4. 不得在产地、性质、质量等方面具有欺诈性。
5.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在先权利包括在先的注册商标权,在先的未注册商标,在先的版权、工业产权、人身权等。侵犯在先权利的,在先权利人可以依法在异议程序中提起异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UIBM在审查程序中将不进行主动审查。)
申请文件
1. 商标图样2. 类别及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3. 申请人姓名及地址4. 委托书文件5.优先权文件(若声明优先权则需要,且需准备意大利语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