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注册的标志
单词、字母组合、数字、图形、描述性陈述、三维标志、标语、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或上述要素与颜色的结合。包含联邦十字和瑞士国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的类别
1.普通商标
2.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3.证明商标(Garantiemarke)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产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注册,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产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地理来源、制造方法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4.地理商标(Geografische Marke)
地理商标是指根据1998年4月19日《农业法》第16条和《联邦商标和原产地标记保护法》第50a条规定注册的地理标志和原产地标记;《农业法》第63条规定的受控制原产地名称或该条规定的外国葡萄酒原产地名称及来源名称;符合根据《联邦商标和原产地标记保护法》第50条第2款规定颁发的联邦委员会法令的原产地标记或符合同等外国法规的外国原产地标记。
不可注册的标志
公共领域的标志,但通过在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而获得显著特征而成为商标的除外。
因产品自身性质形成的形状。
误导性或欺骗性标志。
违反公共政策、公共道德和现行法律的标志。
纯粹宣传性或描述产品、质量、种类、产地或用途、价格等的描述性文字,如“更好的”“防水的”。但如果描述性文字和其他要素结合,则可以作为整体申请注册,例如“WATCHES”不能注册为商标,但是“MEIERWATCHES”可以注册。
与在先注册的同类或类似产品和服务商标或(包括未注册的)****相同或相似。
侵犯商号、域名或公司名称的标志。
侵犯已注册的地理标志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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