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商标的申请人所属的国家是"巴黎公约"的成员。
2、商标注册申请人所属国家具有与日本“互惠”的原则。
3、注册商标申请人的国家已与日本签署“商标保护双边协定”。
日本是马德里组织成员国。故商标申请可以通过“单一国家注册”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日本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 份;
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电子版商标标样,要求为清晰的JPG档;
4、商品名称和类别;
5、商标注册申请书;
日本商标申请注册流程
1.申请前商标检索评估;
2.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3.审查,日本商标局审查员进行审查,耗时2-4个月。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给定申请号及确认申请时间。此阶段,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例如,是否具有显著性。如果审查员认为商标不宜注册,发出驳回通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延时进行答复。
4.公告,审查通过后,进入60日的公告期,任何第三方均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5.核准注册,从申请至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需8-15个月,期间若有审查意见或被他人提异议,时间要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