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充电电压和电流 电池的充电,一般要求在25oC时电池的浮充电压为2.23~2.25V/单格,也有的高一些,比如FIAMM电池可达2.27V/单格。当环境温度低于25oC时,要求相应提高充电电压,以防充电不足。对于不同的电池就有不同的温度矫正系数,比如对于LECKY通常的矫正系数为-1mV/oC/单格,也就是说,温度每升高1oC,充电电压应降低1mV/单格。就要提高1mV/单格;而对于CSB电池GP来说,其温度矫正系数就是-3.3~-5mV/oC/单格。这就是具有温度补偿充电功能充电器的设计根据。这只是一个理论值,在实际中还应进行调试。有许多UPS都设置了这种功能,从而比不设置此功能时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电解质:采用美国气相二氧化硅制作,电解质在成品电池中呈凝胶状态、不流动,无漏液及电解液分层现象。
2.极板:正极板采用管式极板,可有效的防止活物质脱落,正极板骨架由多元合金压铸成型,耐腐蚀性能好,使用寿命长。负极板为涂膏式极板,特殊的板栅结构设计,提高了活物质的利用率和大电流放电能力,充电接受能力强。
3.电池壳:为ABS材料,耐腐蚀、强度高、外形美观,与盖封合可靠性高无潜在漏风险。
4.安全阀:特殊的安全阀结构,合适的开闭阀压力,减少了水的损失,可避免蓄电池外壳膨胀、裂和电解液干涸现象。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 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请参见表(2)。
(表2)充电方法与充电时间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 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产品性能:
放电
(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为达到好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 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表1)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 (A)放电终止电压 (V/ 单体 )(A) < 0.1C1.90(A) < 0.2C1.800.2C < (A) < 0.5C1.700.5 < (A) < 1.0C1.601C < (A) < 2C1.503C < (A)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