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用竹炭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燃料用途的竹炭及成型竹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 17664 木炭和木炭试验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料用竹炭 bamboo charcoal for fuel
用于燃烧获取热能的竹炭,包括原竹炭和成型竹炭
3.2 原竹炭 raw bamboo charcoal
以竹材为原料热解得到的固体炭。
3.3 成型竹炭 molded bamboo charcoal
具有规则形状的固体炭,包括以竹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经粉碎、成型后热解获得的固体炭(A型)和以竹炭粉为原料加入添加剂经成型、干燥等工艺获得的固体炭(B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