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公司类型
一、外资公司
注册资本超过40%为外资的公司即被视作菲律宾外资公司,股东人数*少一人,*低注册资本为20万元美金,大部分类型的公司不需要实缴。
二、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中外资占比等于或低于40%、菲律宾本地资本占比等于或高于60%的公司为合资公司,股东人数*少一人,无*低注册资金限制,实缴资本额是注册资本额的四分之一以上。
三、办事处
国外公司可在菲律宾设立办事处,办事处不得进行经营活动。企业须指定一名办事处代表,代表必须由菲籍人士或持有菲律宾长期签证的外国人担任。设立菲律宾外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公司须委任一名董事长、一名董事财务和一名董事秘书,并开设公司银行账户。办事处则无此类要求。对于部分种类的公司,政府对外资注资比例和实缴金额要求有所不同。例如,物流公司如果要申请NVOCC/FTEB牌照,是不允许全外资注册公司申请的。
四、独资个体户
企业的所有权由创办人拥有, 对企业有完全的控制权及责任,承担与拥有资产及负债。必须以个人名义注册。优:时间短,成本低;劣:不可出售,不可转让,无限责任,外籍不可注册。
五、股份有限公司
允许外籍入股,常见是3个本地人+2个外籍,或2个本地人+1个外籍,若外资占股超60%,则注册资金需达到20万美金(电商行业50万美金)(无验资要求)。
六、分公司
海外分公司隶属于外国总公司,至少需一位菲律宾居留董事并持有一股,注册时须向菲境内汇入USD20万美元资本。
目前中国企业选择*多的是注册股份制公司和独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