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港进口矿石报关/黄埔港进口铜矿石清关代理--广州黄埔港进口矿石报关/黄埔港进口铜矿石清关代理
铜矿概况:铜是人类*早使用的金属,在现代被广泛应用于电气、轻工、建筑、国防等多个领域。铜矿是提取铜的*重要来源,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铜矿进口量高达2199万吨,进口货值折合人民币2337亿元。根据联合国和世贸组织共同管辖机构ITC(国际贸易中心)数据,目前我国铜矿进口量占全球铜矿贸易量五成以上。
用于冶炼铜的主要铜矿,目前进口用于冶炼铜的铜矿主要包括硫化铜矿类和氧化铜矿类两大类。根据《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我们来看看税目26.03项下铜矿及其精矿的品种。
一、硫化铜矿
硫化铜矿主要包括黄铜矿、斑铜矿、辉铜矿。黝铜矿、方黄铜矿、车轮矿、硫砷铜矿也是用于提炼铜的硫化铜矿品种。
二、氧化铜矿
氧化铜矿主要包括赤铜矿、黑铜矿、孔雀石。氯铜矿、蓝铜矿、透视石也是用于提炼铜的氧化铜矿品种。
备注:在实际的工业生产中,由于原生铜矿的铜含量较低,需要通过浮选或其他方法选矿富集,形成铜精矿供冶炼铜用。目前我国执行的铜精矿国家标准为YS/T318-2007,要求铜精矿按质量计算铜含量不应低于13%,品级分类如下图。
进口铜矿申报注意事项
一、铜矿相关商品归类
(一) 税目26.03项下铜矿及其精矿
在《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铜矿及其精矿归入税目26.03。按照第26章的章注规定,26章包括铜的矿物,这些矿物不用于提炼铜。
(二)税目26.20项下含铜矿渣、矿灰及残渣
铜冶炼过程的回收物,包括熔炼、吹炼、精炼过程中产生的含铜炉渣和浮渣,铜含量较高具有重要的回收价值,也均应归入税目26.20。处理含铜废物得到的含铜回收物,同样属于含铜的残渣,应归入税目26.20(属于禁止进口),例如酸洗废线路板或废覆铜板后,将其中的铜箔溶解出来,再沉淀而得的含铜物料。
二、铜矿规范申报要素
铜矿的规范申报主要涉及以下要素:品牌类型、加工方法、外观、成分含量、含水率、来源(矿区名称)、签约日期。
特别注意:成分含量应重点申报与计价有关的元素含量,如铜、银、金、硫等。
三、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在申报时,还应注意申报定价方式是公式定价还是现货价结算。若为公式定价的,应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审定完税价格有关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2015年第15号公告)规定办理公式定价备案手续,并在备注栏申报备案情况、进口时结算价格是否已确定等。如在贸易过程中产生滞期费等,也应在报关单备注栏进行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