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简称DGR)每年更新发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DGR版本第64修订版(2023)将正式启用。DGR64修订版(2023)中针对电池或含有电池的货物运输要求的重要变化概括如下
修订PI965和PI968:要求每个根据IB条款运输的包装需要承受3m的堆码试验;堆码试验要求:
要求根据第IB部分运输的锂电池,每个包装件必须能够承受3米堆码试验(同有限数量包装的相关要求)。
修改7.1.5.5锂电池标记
修订锂电池标记,取消了在标记上提供电话号码的要求。过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第63版DGR中的标记可以继续使用。
修订3.9.2.6.1,取消了扣式电池芯安装在设备中出货时对测试概要的要求
锂电池试验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纽扣电池取消了必须提供(make ailable)的试验概要的要求。请注意,此条款不代表这些电池可以不办理试验概要,试验概要依然需要办理并保证公开可获得,只是不再要求运输时必须随附。
修改4.2危险货物品名表
对UN 2794(酸性湿电池),UN 2795(碱性湿电池)和UN3292(钠电池)**货机运输的单个包装件允许的净数量做出修改。
对电池驱动车辆(UN 3171)、内燃机和机器(UN 3528、UN3529、UN 3530)、救生设备(UN 2990、UN 3072)和车辆(UN3166)的条目中增加特殊条款A154。
以上我们目前获取的资讯为您的针对电池或含有电池的货物运输要求的重要变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实际的更新情况请以*终发布的文本为准。
目前,出口锂电池产品无需实施出口商品检验,但锂电池产品属于危险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出口锂电池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申请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原件)
02《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
03《生产企业厂检合格记录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原件)
04《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原件)
05《出口危险货物销售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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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锂电池主要有以下包装运输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包装件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米的跌落试验,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条件的,锂电池作为危险货物,运输时须使用符合Ⅱ类危险货物包装要求的包装。
4.包装上需要张贴规定的锂电池标签和标记,锂离子电池外壳需要标注Wh数值。
5.电池应当有防短路装置,以及防止意外启动措施,产品应固定在包装内,以免电池移动而导致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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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的新能源电池实验室作为华南地区综合检测资质*齐全的电池检验检测机构之一,为各大海运、公司的危险品运输技术条件鉴定机构。严格按照IEC/ISO实验室及检验机构体系运作,经CNAS和CMA认可,面向社会、企业和部门开展高质量的公共技术服务。可为各大汽车厂商、电池厂家提供原电池/手机锂电池/数码电池/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产品的GB标准认证、运输安全认证、IEC、ISO、UL、EN等标准的一站式测试及认证服务。
我们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锂电池UN38.3测试报告、铅酸电池“危包三项”(电池货物包装属性鉴定报告)测试、电池包/系统三项验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电池/新能源汽车/带电池设备的运输报告、编写/审核MSDS、编写危险公示标签、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空运、陆运),有需要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据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11月11日当天,各邮政、快递企业共处理5.35亿快件,同比增长28.6%,再创历史新高。今年双11旺季高峰期预计从11月11日持续至18日,全行业处理的邮政快递业务量将达到28亿件。全行业以错峰发货、均衡推进为核心,计划性地推单放量,严格控制发货量峰值。通过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电商协同平台等大数据平台,国家邮政局实时关注运行情况,指导企业控制揽派节奏,适度延长双11投递时限。
《易经》有言:形而上谓之道,形而下谓之器。今天我尝试从道、器、用三个角度分析物流的共性规律与发展路径。物流之道:五字诀物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非常宽泛,从物流的功能环节上,有仓储物流、货运物流、零担物流、快递物流、干线物流等等;从物的形态上有散装料物流、液体物流、大件物流、零部件物流、产成品物流等等;从行业角度还有商贸物流、制造业物流、医流等等。与物流有关的概念纷繁复杂,有时候很多的时候做了很多年物流的人也说不清楚什么是物流,都是搞物流的专家,如果属于不同的行业,往往坐在一起也找不到共同的专业语言;由于各种概念的界定难以做到逻辑清晰和概念准确,专家又喜欢大而化之,差不多就行,也就出现了很多基本概念互相矛盾的情况。
这场暗战的*终结果,是以李永和的天猫超市-生鲜频道关闭收场,淘鲜达至此在阿里内部地位与猫超平级,猫超当前硕果仅存的线上生鲜业务——鲜美菜场转交给盒马。天猫超市当前从业务上并非不能涉足生鲜行业,但从理论上至此开始已经不再与盒马生鲜团队有任何直接关联,双方仅维持事业群之间的合作关系。易果出局,猫超有变,盒马得势,围绕阿里巴巴在商超生鲜赛道上的一系列内部动作,归结其因皆出自外部竞对带来的变化。在这条强调采销供应链,仓储物流体系搭建,以重资产为核心的特殊赛道上,阿里有且仅有一个对手,它就是猫超、盒马两位现任主帅在老东家时各自的所在部门——京东超市与京东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