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品回收再利用资质证书
废日物品回收再利用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办理申报方法流程条件。(8)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的集聚和发展。依托现有“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保用地、水、电等要素,促进环境、能源等施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标准化、清洁化利用。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中原、兰溪等重点城市群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加T利用产业基地。完善再生资源固体废物跨区运输记录机制,提高再生资源跨区转运效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技术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发展部、生态和环境部以及商业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9)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推进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政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在精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贵重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废旧物品回收再利用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办理申报方法流程条件。
(10)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化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市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交易区,鼓励社区建设-手商品高售店和高售点,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家庭闲置物品的交易和流涌。鼓励各级学校设立旧书分享角和分享日,促进师生栋的旧书交流和不用。(商务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明确相关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推进二手商品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者间的信用信息共享。
完善二手商品鉴定、评价、分类标准体系,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完善计算机、通信、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通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取消二手车流动限制政策的落实,研究和解决二手商品的转售和翻新等服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再制造水平,推动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结合工业督能化改造和数字化改造,大力推进工业装备再制造。支持飚道、煤炭、石油开采等领城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在售之后维修、保险、租赁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和再制造办公设备。(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政策保障体系废旧物品回收再利用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办理申报方法流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