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图书的申报要求
1.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1)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2)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2.对不涉及我国边界的地方志的复制件和本人家族谱的复制件可以放行。
超过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图书的申报要求。
超过上述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自用进境印刷品,不属于下列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图书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1)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
(2)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的,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3)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
有上述所列情形的,进境图书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可以依法申请退运其进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