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模剂ROHS检测 产品ROHS2.0测试流程
RoHS2.0是旧RoHS的升级版本。
2015 年6月4 日,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 (EU) 2015/863对 RoHS 2.0 (2011/65/EU) 附录II进行修订,将四种邻苯二甲suan酯(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 附录II中。新增的四项邻苯二甲suan'酯的限值均为0.1%(1000ppm)。至此RoHS 2.0 附录II 中的限制物质增加到10种。
指令发布后,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准备,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oHS 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公布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2011/65/EU(RoHS2.0)的限用物质清单(AnnexⅡ)进行修订,将四种邻苯二甲酸盐(DEHP、BBP、DBP和DIBP)正式列入到限用物质清单中,限值均为0.1%。本次修订自欧盟公报上公告后第二十天起生效,各成员国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令。
新增的四种邻苯二甲酸盐管控的实施日期:
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EU)
2015/863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所有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设备
和监控仪器)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
控仪器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
RoHS指令变化解读:
< >、BBP、DBP及DIBP的限值要求并不适用于在2019<>、BBP及DBP的限值要求并不适用于那些已经受到欧盟法规No 1907/2006
(REACH)附录XVII条目51条中对DEHP、BBP及DBP相关限制的玩具。
3. 删除了之前RoHS2.0中的六溴环十二烷HBCDD,是由于欧委会认为该物质不属于RoHS指令的规管范围,且该物质已属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