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电影摄制服务企业制作证书

更新:2023-11-04 00:00 发布者IP:59.41.93.233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广州高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4
主体名称:
广州高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MA9UL9U195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电影摄制服务企业制作证书
所在地
广州市天河区王园路18号
手机
13068882189
联系人
林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电影摄制服务企业制作证书怎么办理?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资质申请表给我司即可办理

2、企业申请表里面的一些基本内容我会根据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帮您填写好,如果涉及到一些企业没有公开的信息就需要由您企业来填写。

3、电话咨询客服即可申办,我们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证书实物做好会以快递的方式邮寄到客户的地址。

电影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登记:

在京的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与申请材料规定的,应为申请机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在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日起的一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两年。

经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立法人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仍须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原审批;若设立非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则无须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管理体系认证
电影摄制服务企业制作证书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广州高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营产品AAA信用证书,ISO三体系,资质,荣誉
公司简介广州鸿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08月0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标代理等服务;企业产权交易的受托代理;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