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环境的影响,很多企业都处于亏损的状态,甚至一些企业在无法经营的情况下,只能宣告破产、倒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但也只能减轻一部分企业的财务情况,还是有很多企业无法避免亏损的状态。那么,企业在亏损的状态下还需要缴税吗?
企业账面上亏损,那么可能是当期会计上算出来没有利润。在所有的税种中,与利润不相关或者不是完全正相关的很多。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有了销售,可能就会涉及到,而一般纳税人还与进项抵扣、上期留抵等一系列因素有关,又比如印花税,可能跟合同息息相关,而不是*后的利润。
像企业所得税这样的税种,与利润相关性很高,也不是**,当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和调整。
比如,某企业是实行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来核定。这个时候,跟企业是不是赚钱就没有太大的关系。
又比如,企业有很多项目没有取得成本费用发票,会计上做了费用,税法上不认,必须要调增回去,这时候这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在计算所得税时,很可能调整成了盈利,这时候,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
一个公司如果亏损的话,他或许可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正常运营过程中,只要有交易产生发票,那通常来讲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对应的城建税和附加税。理论上,一旦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公司给员工发工资,那就需要为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除了企业所得税,其他的都会根据是否发生实际业务,产生对应的税,这里要强调一点,如果公司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如果公司长期保持亏损,那监管机关可能会重点关注,因为多年亏损也没有清算,总得找个理由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