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办理流程:
第一、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并经由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填写具体内容,并加以盖章签字。
第二、携带第一条中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到户口地所在的派出所,并由专门办理此项业务的民警进行签字盖章。注意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以证明本人的身份。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第八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对因应聘工作需要,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的,应当认真审查法律、法规、规章是否规定从事该职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作出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等从业限制规定的,依法予以受理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公证机构和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