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零售模式,将是上联生产、下联消费的农产品供应链的一次革新。近期在苏州闭幕的首届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大会上,展示了新型的农业物联网技术、智能物流体系和大数据应用等成果,这些都为重塑农产品供应链提供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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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我们介绍了新零售诞生的背景与内涵。新零售是一个概括当下流通业大变革的新概念。我们又该如何用新零售的理念指导农产品流通实操呢?
角色转变:中介变组织者
传统零售活动中,零售商的角色是的商品交换中介,向上游供应商压低价格采购商品,向下游消费者提高售价销售商品,从中谋取差价获得利润。零售商对商品的考量纯粹从销售角度出发——有利可图、便于销售即可进货,对生产的干预很少。即使后来一些零售商完成触网,利用互联网采销商品,但并没有改变其作为传统零售的本质特征。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传统零售中良好的购物环境、便利的支付手段、丰富的营销措施……这些所谓的服务,与其说是为消费者服务,不如说是为销售服务。因为零售商根据货品的销售情况决定进货,缺少与消费者直接对话的渠道,没有挖掘消费者的真正需求。
在这种情境下,销售商、供应商、消费者三者相互博弈:大家对以信息差获取利润的经营模式心照不宣,因此消费者总觉得自己没有买到便宜的商品,供应商也一直认为零售商“利用”自己的产品占有了更多的利润,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矛盾的。
这种销售模式也适用于批发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模式与传统零售模式的本质是相同的。典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只是场地,为进场的农产品经销商提供保障服务,并不决定经营的货品。无论是大经销商还是小菜贩,总觉得自己被市场收了进场费、摊位费、停车费等名目繁多的“盘剥”,正是供销两者矛盾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