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作为国际主要沉香出口国,2009~2014年出口各种沉香产品约300吨,包括沉香香片、沉香木和香粉等。由于越南野生沉香受保护,野生沉香禁止采收和出口,越南所有出口沉香产品均源于人工种植沉香。
一、沉香木进口报关国内外分别需要提供资料
国外需提供资料:
装箱单
发票
贸易合同
提单
植检证
原产地证
熏蒸证
濒危证
国内需提供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
2.收货公司企业相关资料
二、沉香木进口清关流程
1、换单(去船公司&航司换提货单)
2、报检(法检货要报商检)
3、报关(货物进口提交申报)
4、缴税(申报完出税金)
5、查验(货物熏蒸和查验)
6、放行(货物放行)
7、派送
三、沉香木编码归类
目前,我国禁止出口沉香木,在申报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通过货运渠道进口沉香木。
沉香及其制品根据进口报验状态,应归入不同商品编码:
1.削片、刨片、碎片或粉末状沉香碎料应归入12119050.30
2.薪柴状、简单去皮切割锯断,粗加工成不规则、扭曲状沉香木应归入44011200.00
不论是否去皮、去边材或粗锯成方的沉香原木应归入44039990.12
3.沉香木制手串、小雕像及其他装饰品应归入44201011.20或44201090.30等相应制品商品编码。(归入4401或4420商品编码的沉香木状态比较类似,但应归入税则号列44011200,进口增值税税率为13%,44039990.12,增值税率只有9%,存在税差。进口企业应重点从商品外观、形状等多方面综合判断该进口商品是否应归入品目4401或4403项下。)
注意事项
无论归入哪一种编码,只要原料是沉香木,都应提供《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沉香木应在《证明书》有效期内申报进口,进口数量也应在《证明书》许可的范围内,海关审单和查验时将重点验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