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车牌办理--深圳湾口岸车牌办理条件
1、深圳湾口岸FV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在我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深圳湾口岸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包括深圳企业、东莞企业、中山企业、佛山企业,都可以申请一张在全国不限行的FV车牌。
2、深圳湾口岸粤Z两地车牌条件 :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
下条件,可以由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
(2)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
(3)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
(4)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多不超过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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