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美国鲜食蓝莓进口报关至中国。现将进口美国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商品级鲜食蓝莓,学名Vaccinium corymbosum、V. virgatum及其杂交种,英文名Freshblueberry(以下简称“蓝莓”)。
三、允许的产地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洲、印第安纳州、路易斯安那州、密歇根州、密西西比州、新泽西州、北卡罗来纳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等蓝莓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
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以下简称“USDA”)需建立输华蓝莓果园和包装厂的溯源体系,以便在出口产品出现不合规情况时准确溯源。输华蓝莓包装厂或发货人,须经USDA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批准注册。注册包装厂需建立溯源体系,确保输华蓝莓能够准确追溯至供货果园,注册果园名单需在包装厂存档,供USDA和GACC现场检查时审核。在每个出口季开始之前,USDA向GACC提供注册企业名单,获得批准的包装厂或发货人名单可在GACC网站查询。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越橘蜂斑螟Acrobasisvaccinii
2.李象Conotrachelusnenuphar
3.樱小食心虫Grapholitapackardi
4.榆蛎盾蚧Lepidosaphesulmi
5.越橘绕实蝇Rhagoletismendax
6.蓝莓果腐病菌Diaporthevaccinii
7.蓝莓端腐病菌Godronia cassandrae
8.蓝莓盘多毛孢果腐病菌Pestalotiavaccinii
9.蓝莓干枯病菌Moniliniavaccinii-corymbosi
六、出口前要求
(一)注册果园管理。
1.果园须在USDA授权人员的监管下,实施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综合防治,避免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并在出口产区内维持良好的植物检疫条件。
2.果园须按照美国联邦或州农业推广合作局制定的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指南要求进行种植管理,并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采取风险管控措施(见附)。应要求,USDA将向GACC提供相关指南。
3.针对李象和越橘绕实蝇。加利福尼亚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的蓝莓产区为GACC和USDA共同认可的非疫区。如在非疫区内发现李象和越橘绕实蝇,则取消该产区非疫地位,并对所在产区开展强化诱捕、调查及综合防控工作。连续监测调查12个月未发现,才能满足重新获取非疫地位的条件。应要求,USDA向GACC提供监测数据。
4.如在蓝莓产区发现任何新的且未经GACC评估的其他有害生物,须对有害生物进行鉴定。USDA要尽快通知GACC,以便GACC评估确定其是否为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检疫措施。
5.应要求,USDA向GACC提供有害生物监测和综合治理措施的相关程序与结果。
6.有关记录需至少保存一年,或至下一出口季结束,便于追溯到果园,记录需包括具有检疫意义的有害生物和降低风险的相关措施等。应要求,USDA将向GACC提供相关记录。
(二)注册包装厂管理。
1.蓝莓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应在USDA或USDA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2.包装前,蓝莓应经挑拣、分级,以确保不带有昆虫、螨类、烂果、树叶、树枝、根和土壤。
3.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须开展抽样检测等采收后风险管控措施。
4.所有输华蓝莓在采收后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被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侵染,并与输往其他市场的蓝莓分开储存。
(三)包装要求。
1.输华蓝莓的包装材料应干净、未使用过,并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
2.每个蓝莓的包装箱上要用英文标签注明果园的注册号(或生产地块编号)、包装厂或发货人名称。
3.每个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如未使用托盘,则每个包装箱上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Exported to the People’sRepublic of China)。
4.若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
5.装有输华蓝莓的集装箱,装箱时须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由出口商作相关记录供USDA检查。
(四)检疫处理要求。
产自佛罗里达州、佐治亚洲、印第安纳州、路易斯安那州、密歇根州、密西西比州、新泽西州、北卡罗来纳州的输华蓝莓,应在USDA或其授权人员监管下,由各州注册或认可的具有熏蒸处理资质人员进行溴甲烷熏蒸处理。具体熏蒸指标如下:
1. 在27.7°C或更高温度下,32 g/m3持续2小时;
2. 在22.2°C — 27.2°C,32 g/m3持续2.5小时;
3. 在16.6°C— 21.6°C,32 g/m3持续3小时;
4. 在10°C — 16.1°C,32 g/m3持续3.5小时。
(五)出口前检疫。
USDA或USDA授权人员应按照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蓝莓进行抽样检查,对抽取的样品实施****检查。所有可疑的蓝莓样品果实将被剖果检查。
如在贸易开始的第一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每批货物出口前抽样检查比例数可降为1%。
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整批货物以及相关注册果园的蓝莓不得向中国出口。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疫合格的蓝莓,由USDA或其授权人员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在植物检疫证书中要注明包装厂或发货人的名称和生产地块编号,并填写以下附加声明:“The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for the Export of Fresh Blueberry from U.S.A. to China, and is freeof any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China.”(该批货物符合美国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不带有任何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对于实施熏蒸处理的,还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溴甲烷剂量、处理温度和持续时间。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蓝莓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蓝莓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六)款规定。
3.检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蓝莓可通过航空或海上运输。
2.输华蓝莓将从GACC允许进口水果的所有口岸进境。
3.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蓝莓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果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包装厂或发货人,则该批蓝莓不得入境。
2.如果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GACC将按照双方2012年签署的《新鲜水果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处理程序谅解备忘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