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有机质检测 无机质检测 垃圾物理组成检测
人类每日的生活产生了巨量的生活垃圾,目前大家已经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那么这些垃圾分类后去哪里了呢,这些垃圾处理流程中,又有哪些环保的要求呢?
一般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不同省市有少许区别。如部分城市的易腐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干垃圾=其他垃圾,湿垃圾=厨余垃圾等。
图 1 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图
生活垃圾经产生源收集,运输至收集点或转运点,根据不同类型运输至不同的终端处理点。
二、 生活垃圾检测
生活垃圾根据流节点的不同,检测内容也不一样,产生源一般测试测试内容有:物理组成、容重、含水率、可燃分、灰分、热值等(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CJ/T 313-2009),还可以对生活垃圾的其他流节点测试成分及理化特性指标,如:有机质、全磷、全氮、全钾、pH、汞、铅、镉、总铬、砷、碳、氢、氮、硫、氧等(生活垃圾化学特性通用检测方法 CJ/T 96-2013)。
三、 收集点、转运点环境保护要求
相应点位应强化在卸装垃圾等关键的密封、通风、降噪、降尘、除臭设施;大、中型的要求设置独立的抽排风、除臭系统。
其中,臭气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的相关要求,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污水排放应符合当地要求,转运站产生的垃圾渗滤液,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质量应达到GB 16889 表2 要求。
四、可回收垃圾处理及资源再利用中心环保要求
可回收垃圾主要指: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灯管,经过收集运输至资源再利用中心,通过机械分类为主,人工分类为辅,将可用部分回收利用,剩余的垃圾应处理或处置,并应达到无害化要求。
环保要求:
地面硬化、设置通风、防尘、防臭、隔音,具体标准见转运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污染控制按HJ/T 364 执行,其中废水排放执行GB 8979,废气排放执行GB 16297 和 GB 14554,噪声执行GB 12348,采用焚烧回收塑料能量时,烟气排放执行GB 18485,除尘设备收集焚烧产生的飞灰应按危险废物管理,
其他如气体净化装置收集的固体废物和焚烧炉渣,应按国家危废鉴别标准进行鉴别,根据结果按危废或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如产生废弃塑料,应按工业固体废弃物对待,并执行相关环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