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代办原产地证
广州远波可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提供原产地证代办服务,客人只需要提供商业发票+提单给我们即可。
关于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我们也来普及下:
海关原产地证和贸促会原产地证填制说明,填写格式都是一样的。
原产地证书第1栏:出口方
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出口商名称是指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批准的名称、应与第11栏签章相符。若经其它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VIA,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原产地证书第2栏:收货方
应填写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但往往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或“***”,但不得留空。
原产地证书第3栏:运输方式和路线
此栏填写两项内容: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运输路线。海运、陆运应填写装货港、到货港。如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多式联运要分阶段说明。注意装运港必须是中国国内的港口,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港口。如不能FROMHONGKONG TO ……,也不能FROM CHINA TO HONGKONG BY TRUCK,THENCETRANSHIPPED TO ……,CHINA必须换为具体的港口名称,或在其前面加具体的港口名称。
原产地证书第4栏:目的地国家(地区)
此栏填写货物运抵目的地的国家或地区,即货物进口国(地区),一般应与收货人所在国家(地区)一致,或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原产地证书第5栏:签证机构用栏
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原产地证书第6栏:运输标志
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地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NO.)或者“按照提单(AS PER B/L NO.)”。如无唛头,应填写NO MARK(N/M)。此栏不得留空。
原产地证书第7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商品名称要求填具体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求填明多少箱、包、袋、件等,注意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括号加注英文数量。如货物系散装,填写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英文“INBULK”。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证上加注合同及信用证号码、生产厂商名称、地址等,可加在此栏。此栏填打完毕后,在末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再添加内容。
对含进口成份的货物,要提供核查明细单。根据明细单难以查清的,应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补充说明,必要时我部将派人到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原产地证书第8栏:商品编码
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编码,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留空。
原产地证书第9栏:量值
填写出口货物的量值即数量或重量,应以商品的计量单位填定,以重量计算的要填注毛重或净重。
原产地证书第10栏:发票号码及日期
必须按照所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此栏不得留空。如果发票日期与第11、12栏的申办、签发日期不一致时,必需在第3栏的运输路线中,标明出运日期或拟出运日期。否则,一律按后发证签发。发票月份必须用英文表述。发票号码中间不要留空,前后不得带点。
原产地证书第11栏:出口方声明
该栏由申请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原产地证手签人员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在签证机构备案的中英文印章,手签人的签字与印章不得重合。必须在该栏填写申领地点和日期,申领日期一律用英文表述。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也可以为发票日期同日。
原产地证书第12栏:签证机构证明
此栏由签证机构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字,并加盖签证机构印章(“中国海关”或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单据证明专用章”),注明签署地点和日期。签字和盖章不能重合。此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和申领日期。
——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代办原产地证,办理原产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