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是指以糖、乳和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食用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增加适量的辅料或食物增加剂制成的每100克成品水分不高于5克的固体制品,呈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如豆晶粉、麦乳精,速溶咖啡、菊花晶等,分蛋白型固体饮料、普通型固体饮料和焙烤型固体饮料(速溶咖啡)3类。
进口固体饮料海关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Q:进口固体饮料国内收货人需求具有什么资质?
A:进口固体饮料国内收货人需求具有资质如下:
1.进出口权(对外交易经营者存案表)
2.海关注册挂号
3.进口食物收货人存案
4.签约通关无纸化
Q:进口固体饮料什物上是否也需求标示有出产商注册编码
A:从2022年1月1日起,都需求在食物的内、外包装上标示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区域)主管当局同意的注册编号。
Q:个人是否能够一般交易进口固体饮料?
A:目前不行,主张能够委托有资质的外贸企业署理进口。
Q:进口国外固体饮料的清关流程一般是怎么样的?
A:准备国外资料和执行国内进口资质—国外发运--收发货人存案---到港后报关---海关交税放行(如查验则查验)---查验查验抽检(有概率)——合格判断后出具国内入境货品查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能够销售)
Q:进口固体饮料海关查验主要查验查什么?
A:主要看进口查验要求,主要查验的有货品的申报信息是否与什物共同,货品是否加贴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是否合规,能整改的辅导监督进行中文标签技能整改。国外的文件是否齐全合规,如有抽样,检测是否符合我国国标
主张进口固体饮料发运前执行相关信息:
执行下是否用贵司资质进口,如是的话看下国内资质是否办齐
执行下国外出产厂商存案号和进口实际货品上是否有这个号码
执行下国外的清关文件是否能够提供齐全
新规触及的固体饮料范围
直接或间接提供给顾客固体饮料,包含提供给其他食物企业的原辅料(即包含B2B)。
警示信息触及范围不是所有固体饮料品种,仅包含:
① 蛋白固体饮料;
② 植物固体饮料;
③ 特别用途固体饮料;
④ 风味固体饮料;
⑤ 增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新规产品称号要求
不得与现已同意发布的特别食物称号相同;
醒目标示“固体饮料”真实属性称号;
“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现版面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固体饮料新规警示信息要求
直接照抄“本产品不能代替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物、婴幼儿配方食物、保健食物等特别食物”,不可对本句内容进行任何改变以及修饰;
与食物称号在同一展现版面;
字体要求:黑体,不可更改,并与警示信息区域背景有明显色差;
所占面积不该小于其所在面的20%。
固体饮料新规规范宣传要求
禁止明示、暗示或者着重产品适用于特定人群,如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患者、存在养分危险或养分不良人群等;
禁止明示、暗示触及疾病防备、医治功用、保健功用以及满意特定疾患者群的特别需求等。
提示:
进口前请准备好进口固体饮料清关相关资质和国外文件资料,避免进口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