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货物
带电的货物(货物内置或包装配套锂电池或干电池,不包括纯电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电池本身的质量并不合格,2、货物的包装不符合运输的要求;会导致电池在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热量并且无法及时散除,引起燃烧,进而严重危及飞机的安全。所以带电的货物从大陆运输必须要由民航总局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航空运输鉴定报告,鉴定合格的才可以安排运输,从香港启运发货人必须出具合格的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才可以安排运输。
磁性货物
飞机本身是由很多精密仪器构成的,如果飞机上装载的磁性货物磁场过大,会对飞机上的精密仪器产生干扰,进而影响飞行安全,所以磁性货物要上飞机必须要由民航总局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航空运输鉴定报告,鉴定合格的才可以安排运输,磁性鉴定报告是一次性的,下次再运输需要重新做报告。香港对于磁性货物需要由发货人提供声明保函。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书怎么做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定义
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国际上对出口危险货物在包装、积载、隔离、装卸、管理、运输条件和消防急救措施等方面都有特殊而严格的要求。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鉴定,旨在保证装有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要求。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鉴定标准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除了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危险货物品名表》、GB《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还有以下相关标准和要求。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危险货物品名表》、《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系列、《化学品安全资料表 内容和项目顺序》ISO1101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