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石油化工工程二级资质办理
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职称
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3 项;
(2)单项合同额 3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 3 项。
二级资质标准: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职称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3 项;
(2)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 3 项。
三级资质标准: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1)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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